关于做好2014年“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”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公司: 为做好公司2014年“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”申报工作,根据《关于开展2014年“广东特支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粤人才办[2014]15号,附件1)、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“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人函[2014]221号,附件2)要求,公司将开展“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”申报推荐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推荐条件 具体见《关于开展2014年“广东特支计划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中的广东特支计划“教学名师”申报指南。 二、推荐名额 公司推荐名额为3人,各公司从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推荐1人参加评选。 三、推荐程序 (一)组织申报。各公司组织本院人选推荐申报工作,从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择优推荐。 (二)资格审核。公司对各公司推荐人选申报条件进行审核。 (三)专家评审。公司组织专家对各公司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选进行差额评选,确定拟推荐对象。 (四)公示。公司对拟推荐对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 (五)确定推荐名单。拟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,报省教育厅参加评选。 四、材料要求 (一)申报材料包括:《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“教学名师”申报表(本科公司)》(附件3)、《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“教学名师”推荐人选信息表》(附件4)以及附件材料。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5。 (二)各公司申报人按附件5要求提交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(须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)一式一份交公司,由公司审核后与《2014年广东特支计划“教学名师”推荐人选信息表》(经理签名、盖公章)一并于2014年11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(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室)。 联系人:周合兵、谢锦霞;联系电话:85217673 教务处 2014年11月7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1月11日中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交到公司201办公室。 附件 |